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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重庆市中小学特设岗位教师拟选派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2009年重庆市增加选派中小学特设岗位教师简章》规定,各区县教委按7月20日公布的重庆市选派中小学特设岗位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组织开展了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确定并上报了中小学特设岗位教师拟选派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09年7月30日—8月3日。对拟选派人员如有异议,请于8月3日前,及时向负责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区县教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各区县教委要落实专人受理情况反映,并于8月4日向市教委人事处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受理电话:长寿区教委 40244495;江津区教委 47545511;永川区教委 49861008;南川区教委 71427876;綦江县教委85880810;铜梁县教委45678052;大足县教委85221088;璧山县教委 85284516;忠县教委 54238330。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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