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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答复
“三支一扶”大学生:
我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两年服务期满,即将结束“三支一扶”任务。近期陆续有大学生来函,对服务期满就业问题进行咨询,现回复如下。
按国家八部委的政策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通过自愿报名、公开招募、组织选派到乡镇基层服务2-3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学习深造的,可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一是“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将加分优惠政策的服务年限由2-3年缩短为1年。二是认真落实渝委办发〔2008〕17号文件精神,积极协调部门和区县,于今年6月提供183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组织定向招录(聘)考试。三是启动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后,对此前参加“三支一扶”的大学生降低学历学位要求,允许报名参加选派考试,并在组织调剂中优先选派。为进一步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目前,我们将2006年、2007年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尚未稳定就业的人员进行登记了解,从8月24日至9月2日到区县深入调研,听取区县、乡镇、单位及“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意见,研究提出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的具体措施,呈报批准后妥善解决“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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